北京西城法院:近6年审理了哪些特许经营纠纷?
2017-08-01 08:47:20 查看:
一、西城法院近六年审理加盟案件情况
今年4月21日,北京西城法院举行新闻通报会,总结了近6年西城法院审理的有关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情况。2011年至2016年,北京西城法院共受理特许经营合同纠纷179件,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北京西城法院审理的特许经营合同纠纷的主要特点。
北京西城法院:近6年审理了哪些特许经营纠纷?法官都说了啥?
1,涉及行业广泛。涉案企业中餐饮行业占42%,科技行业占33%,汽车用品占10%,家居行业占9%,医药化妆品行业占3%,教育行业占2%,快递行业占1%。
2,原告多为被特许人。被特许人起诉的案件占81.2%,且多为个人。
3,原告大多主张解除或者撤销合同,主要理由是特许人隐瞒或者提供虚假信息。例如,特许人虚假宣传、不具备“两店一年”以及将未经注册的商标作为注册商标使用等。
二、涉案特许经营合同呈现的四大焦点
1,合同的性质认定。特许经营合同与买卖合同、销售代理合同不同,适用的法律依据存在差异,合同性质的认定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有很大的影响。
2,加盟费用的计算。并非所有名目的费用都可以计算为“特许经营费用”,需要依据当事人合同中的具体条款并结合《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以及《合同法》的规定进行综合判断。
3,欺诈理由的认定。有关欺诈认定难的问题,一方面来源于证据的收集与运用;另一方面来源于欺诈对被特许人订立和履行合同的实质性影响的有无。
4,剩余货物的退还。特许经营合同解除或者撤销后,被特许人可能因为没有妥善保管好货物,造成退还的难题,直接影响到被特许人能否减少损失的问题。
三、法官对特许人的建议
1,依法经营少纠纷。特许人应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特许经营合同,避免因纠纷伤害到自身的品牌和声誉。2,打铁还需自身硬。独特的经营资源和成熟的商业模式是特许人制胜的法宝。
3,注重长远发展。特许经营的主要目的不应当是赚取加盟费,而是为了企业更好地实现长远的发展,真正实现共赢。
四、法官对被特许人的建议
1,擦亮眼睛。在签订特许经营合同之前,被特许人应当对特许人的经营状况、备案情况、特许的经营资源状况、现有的经营模式、被特许人的状况、特许经营费用以及有关特许人的诉讼和仲裁等信息进行充分的了解。被特许人可以通过工商局网站查询特许人的登记备案以及经营信息,可以通过裁判文书网获取特许人的涉诉情况,可以在网上了解其他加盟商的经营状况。被特许人应注意经营风险,理性看待特许人的广告宣传和经营效益承诺。
在特许经营合同签订时,被特许人应当对特许人的经营资源、经营模式、特许经营费用支付以及货物价款等合同内容作充分的理解。
2,注意留存证据。被特许人应当注意对特许经营合同中特许人信息披露、特许费用支付记录、特许人的经营手册、宣传资料、货物清单、通讯记录等信息留存证据,避免将来发生诉讼中因举证不能而导致败诉。
3,用心经营。投资获得回报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被特许人应脚踏实地,用心经营。